根据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、传习所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州文广旅局组织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、传习所推荐、申报工作,提出了推荐名单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7天,如有异议请向延边州文广旅局文化遗产保护处反映。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,线索不清、匿名、假名等举报不予受理,受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人员及内容保密。
受理单位:
延边州文广旅局
受理电话:
0433-2838389
地址:
延边州政务中心B731室
邮箱:
99180565@qq.com
特此公告。
附:
延边州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推荐名单
延边州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推荐名单
序号 |
传习所名称 |
承担非遗项目名称 |
申报地区或单位 |
传习所所属单位 |
1 |
安图县石门镇茶条朝鲜族风情园 朝鲜族拔草龙传习所 |
朝鲜族拔草龙 |
延边州安图县 |
延边上好朝鲜族酱文化产业园彩客彩票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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